海关在什么情况下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2024-03-11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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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关在什么情况下解除税收保全

海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费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变卖所扣留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或者纳税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已缴纳税款,海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致使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海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口关税的完税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价格估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1、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2、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3、按照下列各项总和计算的价格:境内生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料件成本、加工费用,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4、以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海关对纳税义务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费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如果未解除导致纳税义务人遭受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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