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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产保全期限届满是否可以自动解除

2024-09-01 02:00
admin

一、民法典中房产保全限届满是否可以自动解除

房屋保全期限届满后,如果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房屋保全就会自动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二、财产保全的方式

申请诉讼保全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通过分析知道,房屋属于不动产的,房屋保全的期限是三年,房屋保全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所以房屋保全期限届满后不续保的,会自动解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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