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被保险人是否享有保险利益﹖

2024-09-0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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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1年7月5日,原告桂林电子工业学院与**电子**会社?以下统称“**会社”?签订购买协议书,约定**会社以CIF〈国际贸易术语意思是“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价”——引自《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国广州黄埔港98000美元的价格向原告出售其生产的JSM—5610LV低高真空扫描电子显微镜。因无进出口经营权,同年7月9日原告与**南方进口贸易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书,约定委托**公司代理口货物,其中**会社JSM—5610LV低高真空扫描电子显微镜,价值98000美元;**公司凭原告与外商签订的协议书与外方签订外贸合同并开出信用证,**公司负责清关手续,原告按货款的1?10%支付代理费给**公司。根据上述两份协议,同年7月10日,**公司与**会社签订编号为2001GLE—01的合同,约定**公司以96400美元购买**会社生产的JSM—5610LV低高真空扫描电子显微镜一台,发货港日本横滨港,目的港中国梧州港;发运后由买方投保,卖方应于交货期内将货物从装货港运到目的港,不允分批,允许转运;该合同的附件有主要性能表、备品备件等文件,其中的《JSM—5610LV低、高真空扫描电子显微镜》列明该设备的部件包含标号为MP—56100LBU扫描电子显微镜基本单元。**公司委托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以下简称“梧州外代”?代理货物的远洋运输,并同意梧州外代安排“UNI—VITAL”轮船将货物运至香港再由“顺景318”船转运至梧州。同年11月13日,**长荣公司签发指示提单,载明托运人**会社,通知**公司,海运船舶UNI—VITAL,装货港日本横滨,卸货港中国梧州,交货地中国梧州集装箱堆场。该提单已由托运人**会社背书。同年11月6日,**会社向**公司开具发票,载明装运船UNI—VITAL,装运地日本横滨,目的地中国梧州,货物名称JSM—5610LV扫描电子显微镜?详细配置见2001GLE—01合同附件?,数量1套3箱,价格FOB?国际贸易术语,意思是“船上交货”——引自《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日本横滨96400美元。同年11月13日,**公司就该票货物向被告中国**财务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林市分公司投保,被告签发的保险单载明:被保险人**公司,保险标的JSM—5610LV低高真空扫描电子显微镜?详细配置见2001GLE—01合同附件?,包装及数量1套?3箱?,保险金额106040美元,运输工具船舶?UNI—VITAL?,运输路线由日本横滨经中国梧州至中国桂林,承保险别为一切险。保单背面是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责任为“仓至仓”责任。同年11月16日,**公司向被告支付保险费21945元人民币。货物由UNI—VITAL轮从日本横滨至中国香港,在中国香港转装“顺景318”船;同年11月25日,货物运抵中国梧州码头。原告向梧州外代支付海运费1280美元。当时,梧州至桂林的漓江航运段处在枯水期?每年10月至次年3月?,一般不能逆水载货。原告**梧州新奥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支付从梧州至桂林的陆运费人民币2800元?以1美元折合8.27元人民币算约338美元?。同年12月5日,**公司到梧州口岸河西码头,由**梧州港口运输联合总公司集装箱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卸货。工作人员在将货物取出吊运至汽车的第2箱货物时该箱箱体碰至汽车栏杆,该箱从2米高处掉进汽车车厢内并翻转180°角。**公司当即召集梧州外代、梧州码头等相关人员对货箱进行了多角度拍照取证。同年12月6日,货物运至原告处。同年12月20日,原告、中南大学学生在**会社北京办事处工程师的指导下准备拆箱安装,发现包装箱已有受碰损坏之痕迹,原告遂通知被告到场拍照取证。此后,原告与日方共同开箱,发现该箱的上部面板、背部面板严重变形,上疬板由直线形变成弧线形,背部面板翘曲弓出。原告通知被告、**公司工作人员到场查看货损情况。2002年1月7日,桂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检验证书,结果为:

[包装]1/3及3/3号无受损痕迹,2/3号箱有明显受损痕迹;

[外观]2/3号箱内所装货物为JSM—5610LV扫描电子显微镜操作控制柜,该设备上部面板已变成弧形,背部面板翘曲弓出,部分接口固定螺丝脱落;其余2箱货物无外观缺陷;

[评定意见]上述到货无法进行安装调试,不准投入使用。同年2月19日,**会社北京办事处向**公司出具函件,内容为:扫描镜的1号箱、2号箱应一起报价,不能分割;两箱货物在生产中的调试是联机进行的?意即不能单独完成?;为保证仪器日后的性能,1、2号箱需同时更换,不能单独更换或维修。**会社对货物的报价:1号箱23260美元、2号箱60500美元。原告为不误教学,与**会社磋商,**会社承诺15000美元价格收回受损的货物。同年3月14日,**公司向**梧州港口运输联合总公司及其集装箱运输公司的梧州口岸河西码头索赔,要求其赔偿损失71260美元?计算方式:1、2号箱货值23260美元+60500美元+单程运费2500美元?**会社接受损坏货物折价15000美元?,未果。此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保险赔款亦未果,遂诉至北海海事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按保险金额赔偿货物全损损失10604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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