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终止交强险保险合同条件有哪些

2024-05-02 02:00
admin

一、可以终止交强险保险合同条件有哪些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保险公司按照规定退还相应保费:

1、被保险机动车依法被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二、为什么必须购买交强险

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目前交强险的全国统计情况表明,保险公司在该险种上暂处亏损状态)。

由此可见,交通强制险是强制性的,而一般责任险则不是。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只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投保了强制交通保险,未参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不仅体现在强制保险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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