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证人 正文

超过诉讼时效是否及于其他保证人

2024-03-11 20:33
admin

一、超过诉讼时效否及于其他保证人

1、超过诉讼效其他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债务担保责任可以免除的情形

1、保证期间,债权人债务人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搜集的超过诉讼时效是否及于其他保证人的相关内容,需要注意的是:法定担保期限分为“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这两种情况,所以法定期限也不相同。 欲知更多详情内容,欢迎阅读其他相关阅读或者直接咨询在线律师为您带来更专业的解答。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