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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和保证人的区别是什么

2024-08-15 02:00
admin

抵押人和保证人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担保

担保权人是指和债权人定,当债务人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人。政府一般情况下不能担保,《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二、什么是抵押权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者以抵押权为他人再设定担保。

抵押权人还可以抛弃其抵押权,抵押权因抛弃而消灭。抛弃了抵押权的债权人就成为普通债权人,即抵押权抛弃后,其债权并不消灭。但如果这种抛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时,例如抵押权已随同其债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此时抵押权人即不得抛弃其抵押权。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只能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方式来实现,即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通过上文能清楚的知道,担保权人与抵押权人是两种不一样的担保形式,大家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可以按照上文的介绍来区分这两种担保形式。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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