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证人 正文

债权人对保证人享有的权利

2024-09-04 02:00
admin

债权人保证人有的权利

一、债权人的含义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

二、保证人的含义

广义的讲,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债权人对保证人享有的权利

1、债权人既是主债的权利人,又是保证之债的权利人。债权人对于保证人有请求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前提是: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且保证债务届清偿期。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象是保证人。债权人必须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仅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对保证人不发生己为主张的效力,保证债务并不当然视为己届清偿期。

2、债权人在对保证人行使请求权时,因保证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在一般保证中,由于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存在,债权人必须先就债务人的财产请求强制执行只有在强制执行仍不能使主债权得到清偿时,方可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在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期间,债权人不得将自己与保证人之间的债务同保证债务相抵销。在连带保证中,由于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因此,债权人既可向主债务人,也可向保证人主张债务清偿。

此外,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人作为债权债务中的权利人,不仅对债务人享有权利,而且对保证人享有权利,且这些权利关系着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在进行在线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债权债务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