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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保证人的期限

2024-09-1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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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保证人保证期限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最长为六个月。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诉讼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断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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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法》(以下简称《保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保证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保证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保证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由此可见,乙、丙作为保证人应当承担对债务的连带责任,你有权向两位保证人主张你的权利。

保证期间的界定与保证期间的定性,一直是学界中非常有争议的问题,而如何界定其定义与保证期间的定性密切相关。故准确界定保证期间的含义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保证期间的定性和正确适用。然究竟何谓保证期间?所谓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保证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保证证责任的保证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其次,根据《保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保证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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