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证人
  • 既是债务人又是保证人是什么意思

    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发生,其性质为担保人基于担保合同关系及代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事实而产生的一种新债权。,反担保的成立、效力、变更、解除等,并不直接决定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主合同,(但主合同对反担保合同可能有间接影响,)而是决定于担保合同。,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开庭后能否放弃保证人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 保证人开发商追偿权诉状

    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孙-冬,男,1971年2月8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济南市槐荫区道德北街194号1号楼2单元301室。,被告刘波,男,1979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无业,住青岛市市南区莱芜一路10号4户。

  • 以贷还贷保证人责任是怎样的

    因此,农*社要求葛某、陈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理由不当,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作出了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保证人在放弃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否享有追偿权

    2、保证人放弃抗辩权,乃是对自己权利的自由处分,与债务人无涉,司法者不应干预。,第二种意见不分具体情形地一律否定保证人放弃抗辩权之后的追偿权,以偏概全,亦不足取。,另外,保证人还享有债务人类似于抗辩权的其他权利,例如,撤销权和抵销权。

  • 债务承担的要件是什么

    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保证人在担保期间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人。,不符合这些法定条件的不能成为保证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保证人在担保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违反或者已经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 债务人与保证人同时破产时保证责任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但由于债务人与保证人已经同时破产,只向任何一方追偿都不可能使债权人得到充分的清偿,只有向两方共同追偿,才符合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债权人应有权同时向二破产人申报债权追偿。,对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人来说,由于债权人已同时向债务人求偿,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后便不能取得对债务人的代位追偿权。

  • 保证人的义务有哪些

    (1)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比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过程中,发现被保证人逃跑或者有逃跑企图,或者发现被保证人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出外办事,发现被保证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等,都应当毫不拖延地、尽快地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报告。

  • 主债权转让对保证人有什么影响

    主债权转让只是使债权人发生变更,而并不改变债的内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有什么具体情形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上是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情形,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 如何保障一般保证人的权利

    也就是说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这也就是从实体上保障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保证人的资格要求和权利包括哪些

    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但我们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应分析厘清他们之间的关系,以便更好地适用法律。,这样,保证人就分别与主债务人和债权人发生法律关系。,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哪些组织不能做保证人

    但是,在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时,如果经过国务院批准,国家机关可以作为保证人。,如果允许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担任保证人,难免会对公共利益有所损害。,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要注意什么

    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可预先行使追偿权。,如保证人自向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二年内未行使追偿权,又没有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事由,其不得再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保证人什么情况下不承担保证责任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上是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情形,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 主债权让与对保证人有何影响的规定

    主债权转让只是使债权人发生变更,而并不改变债的内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保证人的权利有哪些

    例如,主合同未成立,保证人对此也不知情,于此场合,保证人可对债权人主张主债权未成立的抗辩。,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 追偿权有什么权利

    这样,既可以让主债务人为向保证人履行债务做准备,又可让主债务人对追偿权履行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追偿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样,容易使债权人和保证人恶意串通,损害主债务人的利益。,只有主债务人放弃这个优先权,那保证人才可变更追偿权的具体履行方式。

  • 保证人对主债权转让会产生哪些影响

    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第 三、主合同变更的保证责任问题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以上就是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证人对主债权转让的一些相关要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 保证人保证担保债权的权利有哪些

    催告抗辩权对保护保证人权利是十分有好处的,同时,它也能督促债权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地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这也有利于鼓励交易,减轻当事人以及法院的负担,否则,如都由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之后再由保证人向主债务人追偿,这无疑浪费了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其他成本,影响了交易的进一步发展,如形成诉讼,也是两个诉讼,增加了法院的负担。,”撤销权与抵销权是主债务人所享有的与抗辩权相类似的防御性权利,保证人也有权行使。,以上是由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保证担保债权的实现方式,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 在共同保证中发生保证人之间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但保证人是否能实际享有追偿权,与单个保证人相同,法官应着重查明以下三方面情况:保证人是否以财产的给付替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了履行或赔偿损失的保证责任;保证人的清偿行为是否使主债务消灭,也就是保证人的清偿行为与主债务的消灭应有因果关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否存在过失。,保证人的清偿行为不管是使主债务全部还是部分消灭,都可向债务人相应地行使追偿权。,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共同保证中的保证责任和共同保证人的追偿权的相关信息,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 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保证人还需要履行其保证责任吗

    另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了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而且,在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到期”主张权利,不能不说是未经保证人同意而变更了债务人。,这比之于债权人的债权没有如期受偿,虽然在总体上看是一个意思。

  • 保证人的预先追偿权有什么条件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预先行使追偿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保证人有哪些权利和责任

    例如,主合同未成立,保证人对此也不知情,于此场合,保证人可对债权人主张主债权未成立的抗辩。,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 《担保法》规定哪些组织不可以当保证人

    但是,在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时,如果经过国务院批准,国家机关可以作为保证人。,如果允许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担任保证人,难免会对公共利益有所损害。,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进行咨询。

  • 保证人应该怎样承担保证债务

    四、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 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五、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 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以上是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保证人要如何承担保证债务”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谁可以做债权的保证人

    对此,我国《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证人。,但是,在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时,如果经过国务院批准,国家机关可以作为保证人。,如果允许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担任保证人,难免会对公共利益有所损害。

  • 什么是一般债务保证人,一般债务保证人有哪些责任

    (二)限制条件先诉抗辩权固然是为保护一般保证人的利益设置的,但是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势必给债权人带来不利,因而担保法作了如下限制性规定。,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进行咨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保证人在哪些情形下不用承担保证责任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情形,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