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邢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

2024-03-2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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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邢犯,剥夺政治权利身是什么意思

1、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指的是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刑法》在第五十七条中作出的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犯罪分子,也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方式是怎样的

1、附加于死刑、无期徒刑时,不存在刑期起算问题;

2、附加于有期徒刑(包括原判为死缓或无期徒刑依法被改为有期徒刑的)时,其刑期从有期徒刑或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算,如果在执行期间被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从假释之日起算;

3、附加于管制的,与管制刑同时执行并同时计算刑期,也就是说,此时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4、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5、当有期徒刑、拘役刑在监执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虽然是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算,但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政治权利依然被剥夺;

6、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有期徒刑、拘役期间被假释的,附加于徒刑、拘役的剥夺政治权利刑,应从“假释之日”起算刑期而非“假释期满之日”。

由上可知,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分子往往都会被判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免他们对社会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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