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剥夺政治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的执行方法

    (1)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这里所说的“同时执行”,是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不是等管制期满后再执行,而应在管制开始时就一同执行,当罪犯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3)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

  •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是什么人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外国人能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吗

    其次,被独立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为了生计或其他原因经常外出,不知下落,目前。,有人认为对犯罪的未成年人,除判处者外,一般不宜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有人认为,对未年人,判决时可暂不剥夺其政治权利,待成年后,或刑满、假释时,视其改造情况和悔改程度,如有必要,可采取裁定或判决的方式再予以剥夺。

  •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是谁

    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适用于虽然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但罪行比较轻,在一定聚众性的犯罪中属于一般参加者,刑法规定可以单处剥夺政治权利。

  • 服刑人员剥夺政治权利吗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服刑人员剥夺政治权利吗”问题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 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附加刑主要包括

    在我国刑法中,经济犯罪主要是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怎么处理剥脱政治权利期间在犯罪的问题

    怎么处理剥脱政治权利期间在犯罪的问题, 分歧意见:对李某的行为犯抢劫罪无争议,但对李某是认定累犯还是数罪并罚存在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前罪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又犯罪,应当数罪并罚。,其次,对数罪均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并罚应当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怎么处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前罪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又犯罪,应当数罪并罚。,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本案涉及累犯的问题。,其次,对数罪均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并罚应当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 剥夺政治权利刑是如何适用的

    对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在政治上剥夺其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这正是对渎职行为及其实施者的严厉的否定性政治评价,体现了国家“从严治吏”的决心和信心。,其一,犯罪人实施渎职犯罪,往往是利用本人的职务身份地位来进行的,因此,如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很难保证其将来不会再次利用这种职务身份地位进行犯罪,只有对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才能限制其再犯。,特别是在我国这个公职还是社会稀缺资源的国家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所产生的预防犯罪作用是其他任何刑罚措施都无法相比的。

  • 剥夺政治权利要如何适用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对象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条文,主要包括某些滥用公民自由、民主权利和渎职的罪犯。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为哪些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包括国家机关中的任何职务)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具备法定减刑条件的,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也相应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 剥夺政治权利究竟是什么意思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独立实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主要有以下几种犯罪:1.中的,武装叛乱或者,煽动颠覆政权罪,资助罪。,4.中的聚众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 哪些犯罪可以剥夺政治权利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若您还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向我们律师小编联系。,我们在线律师将尽心尽力地为您服务,解决您的法律困惑。

  •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哪几种权利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 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当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里所说的“同时执行”,是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不是等管制期满后再执行,而应在管制开始时就一同执行,当罪犯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3)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

  •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有哪几种人

    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适用于虽然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但罪行比较轻,在一定聚众性的犯罪中属于一般参加者,刑法规定可以单处剥夺政治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应怎样处理

    2007年6月期间,李某又伙同他人先后多次抢劫出租车司机,被抢物品及现金价值共9000余元。,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前罪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又犯罪,应当数罪并罚。,其次,对数罪均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并罚应当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 剥夺政治权利应给予什么处分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政治权利有哪些具体规定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政治权利有哪些具体规定, 第八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第十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担任领导成员国家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第十二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

  •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什么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 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有哪些

    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适用于虽然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但罪行比较轻,在一定聚众性的犯罪中属于一般参加者,刑法规定可以单处剥夺政治权利。

  • 哪些情形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

    哪些情形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强*、放火等犯罪、严重的盗窃罪和伤害罪也可以附加适用。,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 如何判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2)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

  • 如何计算剥夺政治权利刑期

    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应遵守什么规定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行政法规”,是指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怎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期限

    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届满减为有期徒刑,刑期执行期满后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执行其人民法院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因此应当重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这种刑罚方法,针对职务犯罪不正确履行职责和滥用职权的特点],有必要剥夺他们在一定期限内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预防他们重新利用职务进行犯罪。,建议增加如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犯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是多长时间

    3钡敝*涛无期徒刑或死刑时,其刑期为终身。,4钡弊魑主刑的无期徒刑或死刑(死刑缓期执行)被依法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也从终身减为3年以上10年以下。,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哪些

    否定说认为,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即使其主刑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否则就是罪和刑不相适应。,也就是说,适用缓刑必须以犯罪分子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为条件。,虽然国外有明确规定剥夺权利不得与缓刑合并宣告的立法例,如《朝鲜刑法典》第41条。

  •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三、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和判处无期徒刑减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主刑执行期限届满或者自假释之日起计算。,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届满减为有期徒刑,刑期执行期满后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执行其人民法院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主刑执行完毕后,从监狱释放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的附加刑。

  •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哪些权利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