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剥夺政治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怎样的

    (2)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3)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相关法律知识: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 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方法是什么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如果是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当然,剥夺政治权利也包括主刑执行的期间。

  • 剥夺政治权利有什么法律规定

    在现代国家中,公民也主要是通过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来参与国家的管理和政治活动的。,因此,其适用的条件是: (1)适用对象必须是从事特定职业,并在其从事该特定职业过程中,利用该职业进行过故意犯罪或有重大过失犯罪的人; (2)适用的条件是该犯罪人不宜再从事该特定职业而有剥夺之必要。,这就要求审判人员综合考察如下因素: 第一,犯罪人是否有因职业行为违法受过处罚; 第二,犯罪人是否有从事该职业的技能; 第三,犯罪人悔罪态度,有无再犯的危险性。

  • 哪些犯罪才可以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剥夺政治权利怎么适用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必须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法律知识: 1.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于严重犯罪的,由刑法总则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由人民法院具体裁量,但“可以”表现了立法机关的倾向性意见,即在通常情况下得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政治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 什么情况下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什么情况下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什么情况下会被剥夺政治权利行为人实施分裂国家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符合缓刑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根据刑法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并且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这里必然涉及到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问题。

  •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主要对象有谁

    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可以到咨询专业律师。

  • 怎么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法

    (1)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这里所说的“同时执行”,是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不是等管制期满后再执行,而应在管制开始时就一同执行,当罪犯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3)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

  • 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包括国家机关中的任何职务)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具备法定减刑条件的,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也相应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方法具体是怎样的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 政治权利法律有什么规定

    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广度及其实现程度如何,往往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化程度的标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宪法、法律保障,公民不但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政治自由享有言论、集会、结社及游行示威等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而且还可以通过社会提供的诸如公职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制度、社会协商制度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如何计算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第五十八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会怎样

    2007年6月期间,李某又伙同他人先后多次抢劫出租车司机,被抢物品及现金价值共9000余元。,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前罪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又犯罪,应当数罪并罚。,其次,对数罪均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并罚应当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对象

    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适用于虽然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但罪行比较轻,在一定聚众性的犯罪中属于一般参加者,刑法规定可以单处剥夺政治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哪些下列权利

    结社自由是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是聚集于露天广场、在公共道路列队行走或在公共场所静坐,以表达意愿、发表见解的自由。,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即是指在上述机关从事公务。

  • 剥夺政治权利定义是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定义是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刑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占有一定地位,这一刑法方法在惩罚犯罪,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首先,群众监督考察小组难以真正建立起来,有的地方即使真正建立了这样的小组,也难以正常开展工作。,其次,被独立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为了生计或其他原因经常外出,不知下落,目前。

  •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怎么适用

    (2)、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必需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强*、放火等犯罪、严重的盗窃罪和伤害罪也可以附加适用。,起算点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假释的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 剥夺政治权利如何适用

    剥夺政治权利如何适用, 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按照目前的立法模式,在司法实践中对渎职犯罪不能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其一,犯罪人实施渎职犯罪,往往是利用本人的职务身份地位来进行的,因此,如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很难保证其将来不会再次利用这种职务身份地位进行犯罪,只有对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才能限制其再犯。

  •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起算与执行的规定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有哪些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包括什么内容

    如第9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如第ll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

  • 犯罪嫌疑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犯罪嫌疑人有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多长

    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四)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二、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主要有以下几种犯罪:(一)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破坏选举罪。

  • 党员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是哪些方面的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法制的社会,无论曾经多么位高权重,只要犯法了法制的利刃就会制裁他们,当然党员犯罪剥夺政治权利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待其恢复后希望是能够痛改前非,多为人民做贡献,此外,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罚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罚,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其次,对数罪均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并罚应当采取“限制加重”原则。,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 剥夺政治权利的主要内容

    根据《刑法》的规定:根据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主要适用于虽然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但罪行比较轻,在一定聚众性的犯罪中属于一般参加者,刑法规定可以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 怎么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期限

    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届满减为有期徒刑,刑期执行期满后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执行其人民法院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主刑执行完毕后,从监狱释放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的附加刑。,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能减刑吗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包括哪些情形

    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包括哪些情形, 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包括哪些情形《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即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比如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即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