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属于民法还是合同法

2024-03-26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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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于民法还是合同法

不安抗辩权于民法典。

相关法条

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实际上在很多民事活动当中,我们都有可能会在不同的场合缔结各种各样的合同只是这种合同并不是正式法律规定的形式所约定的,而是口头或者其他方式约定的,所以在遇到对方拒绝履行时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而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咨询相关律师帮忙解决,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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