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证据有哪些

2024-09-1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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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不安抗辩权证据有哪些

行使不安抗辩权证据有:(一)证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不能还债风险的证据

这种情形下的债务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如果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面临倒闭破产的危机时,就有可能不能还债。因此需要搜集的证据就是能证明对方经营状况的,不论是书证也好,认证也罢,只要是合法有效的证据都可以。

(二)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行为的证据

债务人意不还债采取的手段很多,转移财产、抽逃资金就是债务人的常用手法。因此如果对方有该行为的,债权人要引起足够重视,调查其财产是否足够清偿,转移财产的行为是不是出于恶意逃债的目的。

(三)证明丧失商业信誉的证据

丧失商业信誉,就可能不履行还债义务,因此当事人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点,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对“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证据吗,行使不安抗辩权要什么证据”的解答。很多人以为债权人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因此行使不安抗辩权不用提供证据。然而正是这种错误的认识,使当事人的不安抗辩权没有证据的支持而变得无力,对为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行使权力之前一定要注意到行使的条件,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联系律师,相信以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一定能维护好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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