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案件中是否主张损害赔偿

2024-05-28 02:00
admin

一、不当得利件中是否主张损害赔偿

1、如果不当得利中的得利人损害了受损失的人财产权益时,受损失的人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二、不当得利返还排除情形

1、履行道德义务而给付。例如,养子女对其生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收养而被解除,不再负担。若该养子女仍赡养其生父母,则属于尽道德义务,对于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养子女不得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2、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债务未到清偿期本无清偿的义务,但若债务人动提前清偿而受领时,即使债务人因此而失去利益,债权人此而取得利益,债权人得到利益也不返还。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一方明知自己没有交付义务而向他人交付财产的,对方接受该财产不予返还。

4、因不法行为交付的财产。不法原因既包括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也包括违反公序良俗。因不法行为而给付财产的情形下,对方不能取得该财产,该财产应当收缴。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