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不当得利返还管辖是什么

2024-09-20 02:00
admin

金钱不当得利还管辖是什么

不当得利的民事诉讼属于普通的诉讼,一般情况下向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向经常地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不当得利的民事诉讼是属于普通的诉讼,一般情况下向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向经常地法院起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