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不满意怎么办
一是向当地保监局信访办投诉。
二是通过保险调解委员会来调解。
三是仲裁
四是诉讼
《保险法》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保险理赔不满意应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不满意,就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复杂,建议您可以咨询律师,我们平台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您可以咨询任何在线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