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产保险合同
  • 发生财产保险事故后应该如何进行正确的索赔

    发生财产保险事故后应该如何进行正确的索赔,1、保护好现场。,《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若是火灾、水灾,应尽力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进行抢救,防止或减少损失。

  • 对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自杀应该怎样处理

    对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自杀应该怎样处理,对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自杀应该怎样处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包括哪些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 财产保险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财产保险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财产保险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财产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多久

    一般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 财产保险合同的性质有哪些

    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相应地负担消化保险风险的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可分为哪些

    (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以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五)保证保险合同保证保险是由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如果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 保险理赔不满意怎么办

    《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 对方全责保险理赔流程怎么走

    对方全责保险理赔流程怎么走,对方全责保险理赔流程怎么走第一步,如果事故发生在道路上,必须立即打开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路上车辆较多且车速较快,应该立即退避至安全地带后再进行协商。,至此,保险快速理赔流程结束,被保险人只需静待保险公司将赔偿打入自己的银行账号即可。

  • 什么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保险法》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 件或者附期限。

  •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事由有哪些,(一)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基于最大诚信原则,以及保险合同的技术性,并维持其对价平衡等因素考虑,各国保险法均为投保人确立了如实告知义务。,第52条规定了如果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保险人享有合同解除权,但如若保险人选择了解除保险合同,则保险合同解除之日以后收的那部分保险费该退还给投保人。,如果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导致保险标的不安全,则保险人享有保险合同解除权。

  •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5、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合同被中止后的两年内,双方当事人未就合同达成协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哪些情形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进行相关法律咨询,将热忱为您服务。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怎么写

    如果当时保险公司就对驾驶人资质问题有所怀疑,那么就根本不应当支付保险金给中联重科,这也正说明了,保险公司早就明知王--并不是驾驶员,只是今天为了逃避责任才又抛出这份电话录音。,但是作为保险公司却迟迟未与被保险人协商如何共同选定评估机构对修理费用进行确定,只是强横地坚持以自己核算的数字为准。,保险公司本身就是负有支付保险金义务的主体,再由他自己核算金额,毫无疑问,其从自身利益出发一定会以较低的数字进行核算,这个数字也必然不会被被保险人接受。

  • 保险合同中间人概念是什么

    以车险现场查勘不及时为例,很多消费者反映异地出险后,保险公司不能及时抵达现场,在等待的过程中,因为一些客观原因保户无法保护事故现场,而保险公司则以保户未能履行应尽义务为由拒绝赔付。,寿险方面主要集中在投资连结保险收益率与保险公司前期宣传有差距;重大疾病保险对承保、理赔环节规定不够明确,有些规定明显过时,使双方对条款理解存在分歧。,现如今保险业也在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受人欢迎了,大家如果说是家里面有条件的话还是可以选择给自己或者是自己的家人购买一份保险的。

  • 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要盖哪些章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第二十七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原则是什么

    《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处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的时候为自己争取权益没有错,这时建议你在线咨询律师提供好的意见。

  • 什么情况下保险合同会永久失效

    什么情况下保险合同会永久失效,什么情况下保险合同会永久失效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咨询专业律师。

  • 没有保险单理赔麻烦吗

    所以,有没有保单并不是理赔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在保险单理赔困难的时候,要解决并给自己带来好处可以找律师帮忙。

  • 保险合同代签字可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包括哪些

    3、有益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当保险合同确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关常常会做出有益于被保险人的解释。,5、补充解释原则:是指当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内容有遗漏或不完全时,借助商业习惯、国际惯例、公平原则等对保险合同的内容进行务实、公道的补充解释,以便合同继续履行。,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进行法律咨询哦。

  • 保险合同的变更终止是什么意思

    《保险法》第二十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以上内容由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咨询专业律师。

  • 保险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保险合同律师代理费谁承担

    另外,双方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律师费有败诉方承担。,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其实有很多人都还是比较喜欢给自己买一些保险合同的。,毕竟现在的人经济能力都整体上比以前要好了,而希望好好生活才是他们的人生大事。,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进行法律咨询哦。

  •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具体包含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您问题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保险纠纷主要有协商、仲裁和诉讼三种解决方式,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致力于为大家打造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 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是什么意思

    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进行律师咨询。

  • 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指什么

    对于大多数合同而言,保险合同生效意味着保险责任开始,即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和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一般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一方为保险公司,一方在寿险为投保人,在产险多称被保险人)、标的(即合同内容,包括承保范围、保险标的、保险费、保险期间等必要事项)及意思表示(要约与承诺一致)。,保险合同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是自始系于保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