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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保险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保险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 保险合同的法定条款有哪些

    《保险法》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 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可以理赔吗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进行法律咨询。

  • 哪些情况下可以判定保险合同无效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保证保险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合同保证保险的条件合同保证保险所要求的具体条件包括:1.投资项目已经核实,工程施工力量、设备材料等已落实。,2.严格审查承包人的信誉、经营承包能力和财务状况,并要求提供投保工程的合同副本、往来银行名称及帐号等情况资料。,3.要求承包工程的人提供反担保或签订“偿还协议书”。

  • 财产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财产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财产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1、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2、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而终止。,第五十八条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 保险合同的附和性是怎么体现的

    《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保险合同撤销事由有哪些

    保险合同撤销事由有哪些,保险合同撤销事由有哪些(一)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基于最大诚信原则,以及保险合同的技术性,并维持其对价平衡等因素考虑,各国保险法均为投保人确立了如实告知义务。,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拥有合同解除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相关律师。

  •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 件或者附期限。

  • 保证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保险合同代签名是否违法的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哪几种

    《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 什么是保险合同准备金

    《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保险合同的基本法律特征是怎么样的

    《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保险合同离婚怎么分割

    事实上只明确了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合同自始无效;但是并未明确保险利益在订立合同后丧失的,保险合同是否会受到影响。,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保险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上就是小编关于相关问题的答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若你对此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保险法》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 保险合同可以代签名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进行法律咨询哦。

  • 保险合同管辖地怎么确定

    《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财产保险合同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保险合同保证义务的履行主体是谁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保单持有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保险合同除外责任有哪些

    在前几期,我跟大家聊了一些商业保险运行的重要游戏规则,比如说保险利益原则。,这里,再跟大家分享另一个重要游戏规则,就是损失补偿原则。,为了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的自身利益不被伤害,在《保险法》和保险合同中都有相关规定。

  • 保险合同中的法律关系有哪些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解除权怎样行使

    (3)不履行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 在财产保险中,不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已经履行通知义务,根据情势变更原则,保险人均有解除合同或者增加保险费的权利。,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财产保险合同主体变更怎么处理

    财产保险合同主体变更怎么处理,财产保险合同主体变更怎么处理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 保险合同的中止和失效的定义是什么

    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故其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

    客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共同指向的对象。,《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是谁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