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盈固定资产怎样确定计税基础

2024-03-07 22:43
admin

一、盘盈固定资产怎样确定计税基础

1、企业对进行盘点时,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二、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直线法根据固定资产在整个使用寿命中的磨损状态而确定的成本分配结构。

2、直线法依据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强度比较平均,而且各期所取得的收入差距不大。在直线法下,折旧金额是时间的线性函数。

3、产量法根据固定资产的产出量分配其成本的方法。

4、产量法的依据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主要是受其使用量影响,其合理性取决于三个条件:

(1)固定资产的每期用量波动较大;

(2)固定资产使用期内的产出的每期用量波动较大;

(3)固定资产服务潜力的下降与其使用程序密切相关。如果符合这三个条件,产量法是最符合配比原则的。反对产量法的人认为,估计固定资产的产出量比估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更加困难,而且很难考虑功能损耗因素。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对进行盘点时,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