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拆迁行为违法怎么赔偿

2024-03-2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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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拆迁行为违法怎么赔偿

除了以上直接损失的赔偿外,如果涉及到因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造成被征收人房屋等相关财产损失的,还需要参照征收补偿标准予以行政赔偿确保被征收人因违法强制拆除行为造成损失获得的行政赔偿,不低于行政机关合法征收拆除房屋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补偿。

此外,具体的赔偿标准还需参照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确定,同时考虑到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变化以及对当事人居住权益的保障,确定赔偿标准时不应使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行政赔偿低于因依法拆迁所应得到的补偿,亦不应低于赔偿时该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如果需要进行价格评估的,还可以通过委托评估方式确定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什么是行政拆迁

行政拆迁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委托实施拆迁的单位对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并依法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的制度。行政拆迁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实施行政行为。实践中,行政机关通常会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际实施拆迁工作。行政机关与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之间是委托合同的关系。

行政拆迁的对象是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而城市规划区主要是指因建设和发展城市的需要而纳入城市人民政府规划控制的区域。行政拆迁行为的前提是要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且必须依法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

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拆迁强制拆迁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市、县人民政府决定并责令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为,俗称行政强拆;二是法院决定并组织实施的强制拆迁,在性质上为非诉强制执行,在学理上称为司法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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