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协议签了有时效吗?
拆迁补偿协议签了有时效。
1、若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那么有效期就是六个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果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则有三年的有效期。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拆迁纠纷诉讼费纳有困难怎么办?
1、拆迁纠纷诉讼费缴纳有困难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对诉讼费用实行缓交、减交、免交。申请司法救助,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2)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3)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4)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5)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
(6)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7)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8)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9)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
(10)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11)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的;
(1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13)当事人为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
(14)其他情形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
2、申请司法援助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应在起诉或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其中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三、拆迁纠纷二审后还可以上诉吗?
1、拆迁纠纷二审后不可以上诉。
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从判决书到的那天起就会生效,当事人不可以进行上诉。如果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不能停止判决的执行当然也可以向上一级检查院申诉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抗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