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拆迁是如何赔偿的

2024-06-11 02:00
admin

一、在上海拆迁是如何赔偿的?

行政拆迁没有赔偿金,主管部门需要支付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二、房子被违法拆迁申请国家赔偿准备哪些材料?

(一)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三)委托起诉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四)房子被违法拆迁的证据。

三、房子被违法拆迁国家赔偿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赔偿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上海拆迁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但各地政府部门在制定拆迁补偿政策时也是有严格的法律依据的,虽然被拆迁人需要配合政府部门的拆迁工作,但拆迁补偿明显不合理的被拆迁人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拆迁补偿金没有落实之前,政府部门不能强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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