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4-09-0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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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拆迁补偿标准什么?

职工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进行支付。如果是终止劳动合同者解除,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者在其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下半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补发一个月的工资。企业拆迁如果是迁移到新的地址,可以和员工协商继续履行合同。

二、企业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拆迁的详细流程是,先向房屋拆迁管理门提出申请,或者依法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然后获得拆迁许可证;再及时制定拆迁方案,发布拆迁公告;最后及时拆迁。如果是被依法征收的,则按照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时间、方式来搬离原地址。

企业拆迁主体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就是被拆迁人,但是会有股东选出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会形成决议,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3、合伙企业,被拆迁人应当为合伙企业。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完全彻底改制的企业,应由改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决议,并委托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有效的民事代表权,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议书。

5、对改制不彻底或是未能完全改制的企业,应由主管部门协调,并设立处置国有资产的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共同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对主管部门已公告宣布被拆迁企业停业清算解散的,应由主管部门设立的清算小组负责人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工厂拆迁之后导致工厂的地址发生了变化,这个时候劳动者选择离职是否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补偿,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工厂搬迁的距离并不是特别远,不会对于劳动合同的内容发生本质性的变化,那么一般是不会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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