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规定阁楼怎么补偿

2024-09-1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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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补偿规定阁楼怎么补偿?

拆迁阁楼的补偿标准不是法定的,要根据阁楼的市场价格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拆迁阁楼有哪些补偿金?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阁楼拆迁补偿争议立案后可以延期开庭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应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请且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四、阁楼拆迁补偿争议立案后被告有哪些权利?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

2、在诉讼中,必须接受法庭的合法传唤,及时应诉。

3、必须遵守诉讼秩序,服从法庭指挥,不得妨碍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4、对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举证的义务。

5、必须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6、法庭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被告不得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7、必须自觉接受和服从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8、不得因行政诉讼无原则迁就行政被管理一方而放弃行政管理。

综上所诉,拆迁补偿规定阁楼补偿标准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如果政府部门没有经过评估随意确定拆迁阁楼的补偿标准,实际上征地程序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众对于不合法的征地拆迁行为是有权利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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