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补偿款纠纷怎么处理?商业拆迁纠纷二审不服怎么办

2024-03-12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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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户补偿款纠纷怎么处理?

补偿款纠纷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领取可拆迁补偿款后拒不搬迁的,房子会被强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凡是前搬迁后补偿的,都是违法的。

2、禁止逼迫拆迁原则,凡是采取暴力、威胁、断水、断电、断路、暂停工作等任何违法行为,逼迫被拆迁人搬迁的,都是违法的,相关人员也要负法律责任。

3、生活水平不降低原则,涉及被拆迁人住房变动的,拆迁后必须保证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4、补偿方式自由选择原则,被拆迁人既可以选择拿钱,也可以选择拿房,对于农村房屋,条件允许的,还可以选择置换宅基地的补偿。

三、拆迁户领取了补偿款后拒不搬迁怎么办?

拆迁户领取了补偿款后拒不搬迁的,可以申请强拆,征地主管部门申请强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拆迁补偿款具体包括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拆迁补偿款纠纷的类型有很多种,如果拆迁户领取了拆迁补偿款之后,家庭成员之间对补偿款的分配产生了纠纷,肯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选择协商,调解,起诉等方式处理,对征地部门发的补偿款有纠纷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

五、商业拆迁纠纷二审不服怎么办?

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六、商业拆迁纠纷二审不服申请再审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需要再审申请书。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二审判决书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商业拆迁区别于行政拆迁,在没有和被拆迁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无法开展相关的拆迁工作,针对商业拆迁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二审判决或裁定是最终结果,即便不服,也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履行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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