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产品的界定

2024-03-07 22:44
admin

一、缺陷产品的界定方式是什么

1、缺陷产品的界定方式如下:

(1)界定产品是否处于正常使用过程中或正常使用条件和环境下;

(2)界定产品导致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是否属于正常的、可以预见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二、产品外观质量问题如何赔偿

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即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的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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