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合同已过期未续约效力如何

2024-06-11 02:00
admin

一、民法典中合同已过期未续约效力如何

民法典规定,合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没有续签合同的,合同就会终止。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另一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同继续有效,变为不定期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租赁合同到期,房东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在实践中,依法签订的租赁合同,原则上双方都应该遵守并履行的,任何一方违约的,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守约方都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非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如房东将租客的东西搬出来的,或将房屋转租其他人等等。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如租客逾期未交租,经房东合理催告后,仍然未交组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租客将出租屋破坏掉,导致无法正常出租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租客出现上述情形时,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甚至要求租客赔偿损失。

房东不可以强行解除租赁合同。

当租赁合同未到期时,没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租客又不愿协商解除合同的,房东是不可以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当事人没有续签合同的,合同就会终止。但一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另一方没有异议的,原合同继续生效,但变为不定期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