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婚 正文

已婚者与他人同居算不算重婚

2024-08-08 02:00
admin

一、已婚者与他人同居不算重婚

1、当事人在婚内与别人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是属于重婚的行为表现之一,会构成重婚罪。

2、认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

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认定,因为婚姻一方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属于大家都比较容易理解的重婚情形。

注:分居两年以上的夫妻在未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之前不可以再次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否则构成重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这是针对婚姻中出现的第三方的一种情形,如果第三人明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仍然选择与之进行结婚,那么也会被认定为重婚罪,承担刑事责任。

(3)有配偶者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重婚罪的立案标准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当事人在婚内与别人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是属于重婚罪的行为表现之一,会受到法律相应的制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