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优先权会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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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舶优先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1、船舶优先权会消灭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

(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三)船舶灭失。

前款第(一)项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九条

二、什么情况具有船舶优先权

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范围。

三、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偿吗

1、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2、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

以上就是今日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内容,总结下来就是,这些情形会导致船舶优先权消灭: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船舶灭失。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找我们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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