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2024-09-12 02:00
admin

一、辞职后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1、辞职后公民可以自行缴纳社保

辞职后暂时不工作社保完全可以转由自己个人续缴,从单位的账户转移到自己的账户,当然,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需个人缴纳社保,首先要去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的参保手续,一般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失业证明、原单位出具的医保证明书。

2、单位不买社保违法。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有一部分是要提存为社会统筹基金的。不缴社会保险是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如果辞职了去外地社保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1)参保人A4标准规格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双面复印);

(2)提交《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

(3)填写完整的《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缴费凭证申请表》)或单位开具的《离职跨省转移证明》(《申请表》或《转移证明》均使用A4标准规格,且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二、单位什么时候为职员交社保?

1、单位在与职员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三十日内,需要为职员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单位成立之后,需要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三、领了失业补助金还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1、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不能同时领取的

但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届满且仍未就业的话,就可以再申请失业补助金。

2、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

(1)领取条件不同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保险缴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领取失业补助金不要求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动辞职也能领,并且失业保险金未缴满一年也能领取,不过缴满一年领取的补助金通常会更多。

(2)领取标准不同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间和领取额度和缴费期限有关,缴费期限越长领取时间越长,领取额度越高。失业补助金规定最长只能领6个月,领取额度要比失业保险金低。

(3)享受的待遇不同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能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生育补助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待遇、取暖补贴等。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这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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