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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机关在收到不逮捕决定书后不释放嫌疑人怎样处理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六条二、检察院如何行使逮捕权逮捕权是检察院的重要职权之一,包括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两项内容。,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或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具体由审查逮捕部门办理。,对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的逮捕决定,应由公安机关立即执行逮捕。

  •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能否要求对不批准逮捕决定复议

    对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而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2、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作出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 批捕以后能关押多长时间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它通常对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 2024被公安机关逮捕后讯问有哪些法律规定

    二、公安逮捕批准程序是什么1、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2、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后,由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办案人员应当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 逮捕和羁押有什么区别

    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4、会危险性。,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因为羁押是一种状态,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

  • 检察院不逮捕公安会不会不放人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涉嫌诈骗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不放人的,有两种处理:如果是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如果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准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拘留多久可以提请逮捕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2、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已经转为逮捕,家属都是不可以见到的。,(2)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到监狱服刑后,这种属于正常的家属探视。

  • 拘留多长时间后逮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已经转为逮捕,家属都是不可以见到的。,第二种就是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到监狱服刑后,这种属于正常的家属探视。

  • 醉驾是否逮捕驾驶人员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二、怎么处罚醉驾酒驾的处罚如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羁押和逮捕有哪些不同

    4、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2、羁押是一种状态,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2、 如果有意委托,请与律师或律师助理联系,安排洽谈、签约时间。

  •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怎么写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怎么写, 一、不批准逮捕意见书怎么写1、不批准逮捕意见书首先是需要写清楚辩护人的法律地位,其次就是对不予批准逮捕的事实和理由说明清楚,只有事实和理由比较充分的话,那么才能够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这点是非常重要的。,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逮捕犯罪嫌疑人后检察院要多久通知其家属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

  • 已经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后发现需要逮捕怎么处理

    2、执行逮捕是一种法律性很强的诉讼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办事。,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用适当的强制方法。,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由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 检察院办理批捕案件发现遗漏要逮捕的嫌疑人怎么办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八条二、逮捕嫌疑人的一般程序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立即执行逮捕,防止因执行逮捕不及时而发生社会危险性。,2、执行逮捕是一种法律性很强的诉讼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由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 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对逮捕嫌疑人羁押期限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对检察院负责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多久作决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七 种。,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如果所犯罪行可能连徒刑都判不了,即表明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就无必要逮捕。,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不关押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如有逃跑、毁灭证据,威胁、报复证人,可能重新犯罪等。

  • 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重点查清哪些内容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六十四条二、批准逮捕的期限是多久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检察院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重点查清其是否已满十四、十六、十八周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对移送案件检察院拘留多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具备起诉条件的诸多因素中,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需要补充侦查。

  • 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要怎样做

    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要怎样做, 一、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要怎样做1、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立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对于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哪些情形检察院对嫌疑人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二、对哪些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嫌疑人如果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的,即应当:1、有证明有犯罪事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七 种。,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等不关押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如有逃跑、毁灭证据,威胁、报复证人,可能重新犯罪等。

  • 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需要逮捕嫌疑人怎么处理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九十六条二、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犯罪嫌疑人如果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的,即应当逮捕: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七 种。,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不关押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如有逃跑、毁灭证据,威胁、报复证人,可能重新犯罪等。

  •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潜逃出境怎样追捕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三十六条二、通缉在逃嫌疑人的程序1、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有权作出通缉决定后,但仍需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对于通缉在案的犯罪嫌疑人,任何公民都有权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

  • 逮捕人被逮捕后,检察院是否还要对羁押必要性审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对应当逮捕而未移送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怎样处理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 1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上述的5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难以判断能否逮捕

    在对未成人案件进行侦查时,要坚持强制措施适用的经济性原则。,在讯问时,根据案件情况,邀请其亲友、老师等参加,也可能知其父母、监护人以场。,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难以判断,影响对该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认定的,应当不批准逮捕。

  • 检察院以现已经作出的逮捕决定有错误怎么处理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九条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因犯罪而需要逮捕的,应当按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2024上级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条件怎样处理

    2024上级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条件怎样处理, 一、上级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条件怎样处理1、在提请上级法院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时,上级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条件,需要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的,在作出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的同时,应当作出撤销逮捕的决定。,由于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可以适用。,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

  • 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怎样提请检察院逮捕嫌疑人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三条二、被逮捕后能取保候审吗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检察院对哪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不批准逮捕

    检察院对哪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不批准逮捕, 一、检察院对哪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不批准逮捕1、人民检察院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不批准逮捕。,2、执行逮捕是一种法律性很强的诉讼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由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 对嫌疑人决定逮捕的,由什么部门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由负责侦查的部门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可以协助执行。,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九十八条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因犯罪而需要逮捕的,应当按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