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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书要不要签?

2024-04-20 02:00
admin

一、认罪认罚书该不该签

1、如果认为无罪不要签,如果认为有罪,还是签了好,因为检察院可以根据这个决定从宽处理,不起诉或者起诉后法院从轻作出判决。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主动承担责任并坦白自己的罪行等,人民法院会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酌情作出从宽处理的判决。

3、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4、犯罪嫌疑人在案件的审查阶段,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签认罪认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二、认罪认罚必须律师在场吗

认罪认罚的,不一定要律师在场。但在刑事诉讼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过程中,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意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三、签了认罪认罚可以上诉吗

签了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上诉,可以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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