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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多久之内做出决定

2024-05-21 02:00
admin

一、检察院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久之内做出决定

1、检察院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14日之内做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公安机关拘留后提请检察院批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是否属于拘留

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刑事拘留羁押法定期限最长不超过37日。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它方面的问题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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