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逮捕 正文

刑事案件逮捕的条件是哪些

2024-05-31 02:00
admin

一、刑事案件逮捕条件是哪些

1、刑事案件逮捕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已经有证据证明其有犯罪事实;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其具有实施新罪、毁灭、伪造证据等社会危险性的。

2、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批准逮捕程序有哪些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

最后得出,可适用于新刑诉法审查逮捕的依旧是规定的证据、罪行、逮捕必要这三个条件,不同的是对每个条件都做出了详细的条则规定。同时满足三个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先要进行申请逮捕的程序,批准后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