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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逮捕决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2024-06-08 02:00
admin

一、提请逮捕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1、首部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分两行写明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明文书案号。如:“×检刑捕字[年度]第×号。”文书送达机关的名称在文书案号下行顶格写:“×××公安局:”

2、正文这部分内容是文书的中心,主要写明案件来源、审查意见、法律根据和决定事项四项内容。

3、尾部。在文书尾部右下角注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并加盖院印。在左下角写明附项,包括卷宗的册数、页数,赃物及物证移送回交的件数。相关法规: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而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时制作和使用的凭证性文书。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哪些机关可以决定或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或批准逮捕

(1)在侦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决定或批准逮捕;

(2)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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