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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拘留所多久才逮捕

2024-06-16 02:00
admin

一、在拘留所多久才逮捕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5、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6、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二、逮捕后家属可以会见吗

1、不可以,无论是刑事拘留是已经转为逮捕,家属都是不可以见到的;

2、可以见到的有两种情况:

(1)法院公开开庭是你们可以旁听,见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对方讲话;

(2)就是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到监狱服刑后,这种属于正常的家属探视;

3、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

4、侦查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通知家人的时间是: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5、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在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在侦查阶段的羁押时间,通常称为“侦查羁押期限”,这个期限自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时起第2日开始计算,至对犯罪嫌疑人侦查终结时止。关于侦查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既规定了一般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还对案情比较复杂、重大等有特殊原因的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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