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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机关有权力决定逮捕

2024-07-23 02:00
admin

一、哪些机关有权力决定逮捕

1、人民检察院有权力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逮捕嫌疑人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中是否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需要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确定,但是公安机关只有执行权,没有批准逮捕权,需要提交案卷证据材料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只有检察院审查批准后作为法律凭证,才能够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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