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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产孕妇能不能被逮捕

2024-08-03 02:00
admin

一、临产孕妇能不能被逮捕

1、临产孕妇满足以下条件的,理论上可以逮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但是实践中,一般不会对其逮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不能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

1、骗取保外就医的;

2、以自伤、自残等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4、违反公安机关监督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5、经治疗后疾病已痊愈或病情基本好转的。

应注意的是,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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