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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证下来还可能释放吗

2024-08-11 02:00
admin

一、逮捕下来还可能释放吗

1、逮捕证下来还能释放,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检察院会批准逮捕请求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如果公安机关认定某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社会的危害性比较大,若不采取逮捕的方式,这些涉案人员可能会实施新的犯罪行为,或者是会实施毁灭、伪造证据等的行为,那么就可以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的请求。此请求被批准后,也并不意味着被捕者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都处于被羁押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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