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保证金一般怎样收?

2024-03-07 22:43
admin

代理同保证金一般怎样收?

1、代理合同的保证金,如果是为了担保理合同的履行的,则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的保证金,不会产生定金的效力。

2、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一般主要是用来保证双方能够妥当的履行合同义务的,一般来说是在基本履行完毕合同内容后即确认收货后退还的。如果有约定具体的退还情况和退还时间的话,那么就按约定的为准。

3、一般来说合同保证金一般为总合同价的5%-10%左右,但是如果工程采用的是最低价中标中标的话,保证金会是总合同金额的15%左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保证期间怎么确定?

如果债权人保证人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双方约定的时间;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一、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保证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保证人应当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在贷款所在地有居住场所。

3、保证人应当拥有良好的征信记录。

4、保证人应当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

5、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6、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7、其他应该具备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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