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和代理合同的不同在哪里

2024-03-07 22:43
admin

一、委托合同和代理同的不同在哪里

1、实践活动的名义不同。

2、适用范围不同。

3、效力范围不同。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二、委托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

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三、代理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术语,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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