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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继承在何种情况下适用?

    多数国家把代位继承权限制在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和亲属范围内,但也有少数国家,如法国,允许兄弟姐妹的直系血亲享有代位继承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一、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围较广,如日本民法规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而法国、韩国、加拿大、保加利亚等国,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德国、瑞士、匈牙利、希腊、奥地利等国家更将被代位人的范围扩及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 简述代位继承的适用

    被代位人的继子女可否代位继承呢?对此现行法和司法解释均无明确规定。,2、代位继承人是否应当限于被代位人死亡时已存在的晚辈直系血亲?一般认为,只要是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出生或受胎的,或被收养的,均可为代位继承人。,3、代位继承有无代数限制?我国现行《民法典》上对此问题未做明确规定,伹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采取无限制说,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 代位继承需要什么条件

    这反映了继承立法重视亲情和生活上的互相扶助关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代位继承纠纷案件法律程序

    代位继承纠纷案件法律程序, 代位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3)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

  • 代位继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继承制度。,(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

  •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仅适用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而转继承可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二、相关知识代位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有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其适用的条件是:1、被代位人是继承人的子女,且先于继承人死亡。

  • 什么叫代位继承权

    第三,如果已死亡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财产分割后才明确表示放弃遗产,那么就不存在转继承的问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什么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须哪些条件

    什么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须哪些条件,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承份额的法律制度。,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则其继承权并不消失,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有其子女代位行使其继承权。

  • 代位继承知识

    他真的没有权利继承财产了吗?叔叔、姑姑卖房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呢? 我的朋友李某幼年丧父,后来母亲改嫁,李某就随母亲和继父一起生活,但与祖父母仍有往来。,关于这栋房屋,祖父母没有留下任何形式的遗嘱对它进行分配。,其实,我觉得最好的方法就是:如果李某不放弃其继承权,并且同意卖房,那么可以要求与叔叔、姑姑平分卖房款;如果不同意卖房,可以折价买下该房,将叔叔、姑姑的份额以金钱的形式补偿给他们;或者不卖房,由三人共有该房产。

  • 司法实践中对代位继承的判定

    例如:李老先生与前妻生有阿英、阿田两个孩子,他与张女士再婚后,又生有阿扬、阿湘、阿楠三个子女。,本案中,阿英与张女士已形成了抚养关系。,因此,在司法认定上,小山可以代位继承其母阿英有权继承的份额,但在实践中,由于小山的母亲阿英早年死亡,对张女士所尽得赡养义务较少,小山代位继承只能继承其母亲可以继承的份额。

  • 代位继承制度的社会效应

    例如: 赵某系是某公司经理,其妻王某长期病休在家,夫妇二人生有一子一女。,儿子赵甲1990年与本厂职工王甲结婚,婚后生有一子赵乙,赵甲于1992年因车祸丧生,女儿赵丙未婚,与父母同住,赵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差,于1995年于某南方城市结识当地女青年钱某,次年钱某为赵某生一子赵丁,赵丁一直随同母亲生活,1999年5月赵某因车祸意外死亡,经查留有现金10万元、银行存款10万元,赵某生前没有遗嘱,现其家人因继承份额发生纠纷。,在这起案例中,赵丁和赵乙都有权继承赵某的遗产。

  • 代位继承制度的特点

    二是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六是在代位继承中,配偶不得互相代位继承,即丈夫为被代位人时,妻不代夫,妻子为被代位人时,夫不代妻。,七是发生代位继承时,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继承地位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代位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 代位继承制度的含义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承份额的法律制度。,2、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并非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无论继承发生与否,都将不发生代位继承。,4、代位继承中代位人所继承的财产范围是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那部分财产,如果代位人并非一人,那么应该几个代位继承人共同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那部分财产。

  • 代位继承应当符合的条件

    代位继承的适用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则其继承权并不消失,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有其子女代位行使其继承权。

  • 代位继承性质如何规定的

    关于代为继承权的性质有固有权与代位权两种不同学说。,如该代位继承人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是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因此,只有在被代位人不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时,才能发生代位继承。

  • 不要误解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

    ” 看前面已经有五位热心网友回复了,但是大部分都答复应该由该三叔和其他兄弟姐妹的子女共同继承,原因是其他兄弟姐妹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只有一位提到继承人应该只有“三叔”一个人。,按你的说法,除了这个三叔外,现在没有其它兄弟姐妹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代位继承的法律依据

    27.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代位继承的条件

    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则其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 4.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只有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享有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其他亲属如兄弟姐妹、配偶等均无此权利。,根据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 代位继承的法律程序的怎样的

    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三、如果代为继承人系未成年人,则还必须由继承人的监护人出示监护人证明(派出所出具),不同地区的提供经过公证的监护人证明方可由监护人行使继承权。

  • 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

    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 李某有一子两女,其中儿子甲1989年死亡,当时甲有一女乙尚幼。,不久, 李某也患病不起,遂亲笔立下遗嘱,其所有的4间房屋及存款1000元由两个女儿丙、丁继承。,1.本题中存在遗嘱,且遗嘱中根本没有甲的份额,为什么乙可以代位继承呢.? 2.法定继承人中无论是第一顺序还是第二顺序,根本无规定外孙子女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 为什么可以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 要的遗产份额。

  • 老人遗愿不能够排除孙子女代位继承公司股份的权利

    老人遗愿不能够排除孙子女代位继承公司股份的权利, 【案情介绍】 李某八十年代中期贷款成立了一家页岩砖厂,经过二十年的精心运作现已发展成为资产达五千万元的建材有限公司。,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孙子女有代位继承的权利,李某军、李某婷符合代位继承的构成要件,而公司股份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时作为权利份额予以继承,李某军、李某婷的诉讼请求合法,应当得到支持。,所以,法律确认先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实质就是赋予他们代表先亡长辈直系血亲取得本应由其继承的遗产。

  • 代位继承纠纷案例评析

    【问题提示】 能够以老人遗愿剥夺孙子女的继承权吗? 【案情介绍】 李某八十年代中期贷款成立了一家页岩砖厂,经过二十年的精心运作现已发展成为资产达五千万元的建材有限公司。,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孙子女有代位继承的权利,李某军、李某婷符合代位继承的构成要件,而公司股份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时作为权利份额予以继承,李某军、李某婷的诉讼请求合法,应当得到支持。,所以,法律确认先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实质就是赋予他们代表先亡长辈直系血亲取得本应由其继承的遗产。

  • 房产遗嘱继承能否代位继承

    房产遗嘱继承能否代位继承, 答:按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其子女可否代位继承遗嘱处分的财产

    谭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代位继承其母亲唐某珠根据唐某遗嘱应当继承的20000元遗产。,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生前立有遗嘱,应当按照遗嘱执行,但是唐某珠已经先于唐某死亡,而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其应当继承份额存款20000元不能由谭某代位继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以代位继承为由拒绝归还责任田 法院判决按约归还

    2005年起,众田村民小组多次要求文新归还邱周、唐莲的责任山、责任田等,文新均以属代位继承为由拒绝。,邱娥系邱周、唐莲养女,是法定继承人,其表示放弃对养父母财产的继承权,符合法律规定。,被告文新对邱周、唐莲的责任山、责任田、自留山经营管理已满二年,应按约归还原告众田村民小组。

  • 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否代位继承

    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否代位继承, 李老先生与前妻生有阿-英、阿田两个孩子。,遗产分配应遵循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张女士生前一直由阿楠抚养,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代位继承遗产的纠纷案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也就是说在没有立遗嘱、又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只能由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内的人继承遗产,其他人无权继承遗产。

  • 老人没有子女侄子能否代位继承

    他留下了的遗产应该由我们这几个兄弟姐妹继承。,我们的一位哥哥去世几十年了,留有一子。,他一直在外地,从未照顾过莫-求。

  • 代位继承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赵*光系某公司经理,其妻王某长期病休在家,夫妇二人生有一子一女。,赵*光生前没有遗嘱,现其家人因继承份额发生纠纷。,《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