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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诉讼怎样理解

2024-05-20 02:00
admin

一、代位权S2FDEF3Y3U4IRO5P4i5Y6i7I8r9O0PSw-a762样理解

1、代位权诉讼是指当债务人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财产保全主要程序有哪些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

2、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数额的外地出差差旅费。

3、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4、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联系,并向其提交已掌握的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

5、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全工作。

6、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收保全相关财产的清单和保全告知书。

对法院来说,采取保全措施有一定的时限。法院接受保全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但“立即”如何理解,并未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代位权诉讼的作用在于债权人由于债务人没法还款或没有还款打算,这个时候就可以看看债务人是否有借款给第三方,债权人可以对第三方进行代位权起诉,这个时候就涉及到财产保全的问题,债权人是要向法院起诉,然后法院判决是否要保全财产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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