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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连带责任的保证时间是多久?

2024-04-13 02:00
admin

民法典连带责任的保证时间是多久?

连带保证责任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是指数个债务人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

债权人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担保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连带责任内部怎么去追偿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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