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十年前的担保有效吗?
十年前的担保无效,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诉讼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如何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