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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债权有担保怎么执行生效

2024-05-12 02:00
admin

一、民法典规定债权有担保执行

债权有担保执行生效的方式是债权人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法律对债权应当申报的规定并没有排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申报同样视为放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第十五条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二、担保人可以否用家庭财产担保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所以担保人只能以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担保,家庭财产不是担保人个人财产,不能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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