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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要如何区分

2024-05-16 02:00
admin

一、连带担保一般担保要如何区分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债务人行之前保证人可以拒绝履行连带保证具有赔偿性,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不得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

二、担保合同主合同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哪些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那么担保合同也无效。如果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判断有效性。担保合同的性质具有从属性,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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