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专利权可以作为担保?
专利权可以作为担保,以专利权担保的,应该办理质押登记。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第三条
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权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
二、专利权质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当事人签署的相关承诺;
(四)委托代理,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专利权包括哪些权利?
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