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2024-06-2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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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人

广义的讲,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成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称为保证人的他人得为承诺承担债务,债权人往要求这样做,借以获得更大的保障。

1.一切债务,无论是以要物、口头、书面或诺成的方式缔结的都能有保证人。又保证人所担保的,不问是市民法上的债务或自然的债务,均不重要;因此,任何人对第三人或对奴隶的主人,得就奴隶基于自然债务应对接受保证人为给付之物,担任奴隶的保证人。

2.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

3.债务的保证得发生于主债务之先或之后。

4.如有多数保证人,无论人数多少,每个人都就全部债务负责,债权人得向其中任何一人请求全部清偿。但是根据**里安帝的批复,债权人必须对在诉讼有支付能力的保证人分别提出请求。因此,在诉讼时保证人中有人无力支付时,其负担即落在其他保证人身上。但若保证人中一人向债权人为全部清偿,而主债务人无力支付,则损失由该保证人一人负担;这是他咎由自取,因为他本可以根据**里安帝的批复,主张对方的诉权仅限于他自己应负责的部分。

5.保证人不得承担超过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因为保证人的债务从属于主债务,而从债务不能比主债务更多。反之,他们可以承担较少的债务。因此,如果主债务人承诺给予十个金币,保证人可以就五个金币保证债务,反之则不可。又如主债务人的承诺是无条件的,保证人的承诺可以附有条件,反之则不可。多与少不但指数量而言,而且也指时间而言,多者指立刻给予某物,少者指一定时间后给予。

6.保证人替主债务人作出了清偿,得对后者提起委任之诉,以求偿还。

7.保证人得用希*文表述负担债务,措词如下:我真心诚意命令,我说或我愿意;如果他用'我企求'字样,这与'我说'具有完全相同的意义。

8.关于保证人要式口约,一般的规则是:其中载明已完成的事项,视为确实已经完成,因此,如果写明自己作为保证人负责,应认为一切必要仪式业已完成。

二、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法律的规定,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应该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之后;

(2)债权人未申报债权;

(3)保证人应申报保证债权;

(4)保证人的预先追偿权的行使以保证人必须承担保证责任前提。

综上所述,保证人要想预先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个就是要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之后、二就是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三就是保证人应该申报保证债权、四就是保证人的预先追偿权的行驶以保证人必须承担保证责任为前提。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有疑问,欢迎到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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